|
发表于 2007-10-26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海 于 2007-10-26 00:22 发表 
社会歧视不歧视他们不是强求社会的,社会也是有自己“尊严”的,并不只有同性恋的想法才重要。
至于乱伦的事情,仅仅从科学的角度上也许不是不可能,但重要的是如果真的落实了,你能接受吗?我觉得这种话最好 ...
你用了"尊严"两字,颇为让我失望,社会的尊严,难道建立了剥夺与他们不一样人的尊严得来的?社会不仅要保护多数人的利益,也要保护少数人的尊严.谁也没有强求社会不歧视他们,只是他们和与他们不一样的少部分人争取社会的平等,
关于乱伦,不是我能不能接受的问题,而是他们有没有权利的问题,即使我很讨厌,很鄙视,也没有权利来制止他们.
关于这个事情,我想到了几年前的人体寿司的事,老百姓就请愿政府要求取缔,大部分人以自己的观念来决定他人的命运.你要明白这样的一个道理,有些事即使你感到恶心,鄙视讨厌,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利来干涉制止.
[ 本帖最后由 火星移民局长 于 2007-10-26 10:40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