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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交谊厅] 【小说连载】温馨爱情小说: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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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 18: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忽然又想写小说了,这回不写同人,直接原创,希望各位捧场
 楼主| 发表于 2016-1-10 18: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序章

橘子花香……

淡淡的芬芳,清甜中带着一丝微苦,宛如初恋的青涩……

我慢慢睁开眼睛,朦胧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段犹如橘子花一般雪白的手臂。

“太好了,终于醒过来了呢。”耳边传来了温柔的声音。

万千的思绪,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橘子花开的春末。

“对不起……那么,再见吧……”

我猛地坐了起来,一下子紧紧地抓住了女孩的手臂。

“不,珺,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面前的少女“啊”的惊叫了一声,退了一步,手臂使劲往下甩了几下,想要挣开我的手。

我的心跳了一下,忽然觉得身上腿上到处都疼痛不堪,不禁呻吟了一声,又倒在了床上,然而我的手依然抓住女孩的手臂。

少女被我的身体一带,不由得向前走了几步。她顺势俯下身子,用手探了探我的额头,关切地问道:“你,还好吗?刚才我,我扯到你的伤口了吗?”

少女雪白的脸上带着一丝红晕,眼睛里却充满了关心的神情。我定了定神,往四面看了看,这是一个小小的茅棚,我躺在一块破旧的木板上,旁边是一个类似木墩的东西,上面放着一盏油灯,一个缺了口的陶碗,还有一个灰色的陶罐,站在我床边的少女,正俯下身子,把我刚才掀到一边的一块粗麻布重新盖在我的身上。

我渐渐想起来了。

这个女孩,不是她。

自从那天和她分开之后,我辞掉了工作,开着车沿着公路一口气走了好几百公里。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地,只是想远远离开那个城市,远远离开那些会触动我回忆的景物。我就这样驾着车,过着游历的生活,有时候会在某个小城镇停下来,干点零碎的活儿赚点路费,然后又继续前进,虽然偶尔也会迷失方向,可是由于我本来就没有目标,所以只要沿着大路一直往前,便总会遇到人烟稠密的地方,因此这一年多来,也可以说是有惊无险地游览了不少地方,直到前些时候……

那是一个飘着小雨的傍晚,我一如既往地在公路上飞驰,忽然发现前面的路段被人用栏杆障碍物封了起来,路旁还有一个小指示牌,指着丛林里的一条小路,似乎是说可以从这条小路绕过障碍物。我于是按照路标的指示拐进了小路,穿过了一小片树林,前路却越发崎岖起来,周围的草丛沙沙作响,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往这边靠近过来。我的心猛地一颤,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车匪路霸拦路抢劫杀人谋财的报道,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立刻加大油门,离开了小路,往另一边看起来相对平缓的坡道冲了过去。这不是车道,路上杂草丛生,时而还会有小树挡道,可是现在我已经顾不得爱惜座驾了,不管看到前面有什么,一律撞倒硬闯,就这样全速前进了十来分钟,幸好也没有遇上参天大树,而后面草丛里的沙沙的声音也听不见了,我正松了一口气,忽然发现我的前面竟然是一个悬崖……

我使尽了全力踏在刹车板上,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就这样连人带车地冲出了悬崖,掉进了那深不见底的山谷里……

那么,现在,我是到了地狱吗?

“这,这里是……”

“你是从山上掉下来的吧?嗯,你是外面世界的人,对不对?”少女温柔地看着我的眼睛,声音非常清脆:“那时我正在汔水河那边洗衣服,忽然听到山上哗啦哗啦地响,开始还以为是石头掉下来了,谁知竟然是一个大铁笼子,里面还有一人,嗯,那就是你咯。你伤得很重,当时都昏迷过去了,身上还被几条带子缠着,不过上天保佑,你还活着。我把你抱了回家,然后让村长到城里请来了大夫。啊,来了好几位大夫呢,村子里的人都过来了,谢天谢地,七天了,你总算醒过来了,真是太好了。”

“我已经昏迷七天了?这真是太感谢你了,我……”

“唔,唔”,少女退了一步,摇了摇头,两根麻花辫子也随之晃了几下:“我没有出什么力气啦,只是在旁边给你盖盖被子,喂你喝点水,都是大夫们想办法救你。而且,我,我”,说到这里,少女的脸似乎又红了一下,她咬了咬嘴唇,继续说道:“能够服侍你,这是我的福气呢。”

听她这样说,我不禁苦笑起来:“瞧你说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姑娘的救命之恩,我都不知该怎么报答。”

是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一个刚被初恋女友甩了的无家可归的普通人。

“怎么会是普通人”,少女跺了跺脚,声音也稍微提高了一点:“你是我们这里的贵宾,如果不是碰巧救了你,像我这样的奴隶家的女儿根本就没有资格和你见面。其实当时大夫们也商量着要把你送到王城里去,让宫里的侍女服侍你,可是后来他们担心把你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对你的身体不好,所以才把你留在这里,让我继续照顾……我,我……后来,连礼部都派官员过来了,还夸奖了我……”

“等,等一下……”

贵宾?奴隶家?宫里?还有什么礼部?这都怎么回事?我穿越了吗?这是汉朝还是唐朝?

“这里,到底是……?”

“啊,你还不知道呢”,少女笑靥迎人,犹如春花绽放一般,她拿起陶罐,倒了点水到陶碗里,然后送到我的嘴边:“这里叫做盈民国,四面都是很高的山,几乎没有通到外面世界的道路,这叫做,叫做与世隔绝,对吧?”少女用食指支着脸颊,侧着头看着我,见我点了点头,她就兴高采烈地继续说道:“嗯,我在市集里听先生说过这个词,这次果然用对了。对了,我们这里有国王,还有大臣和贵族,他们都住在王城里面。王城外面就是内城,住的都是上等人,再往外就是外城,那里是普通人居住的地方,然后就是外面的村子,像这里这样的,聚居的就是奴隶了。奴隶是不允许到内城去的,外城也只有赶集的时候才可以去。所以啊,如果不是运气好,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这样守在你……站在礼部官员的旁边呢。”

我喝了几口水。冰凉的水从喉咙滑落到胃里,然而我的心里却涌起了一股暖意。在我眼前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乌黑的长发扎成了两条麻花辫子,皮肤白皙,嘴巴小巧,一双大大的眼睛里闪耀着几分兴奋,又流露出几分关切,身材……她身上穿着宽大的粗布衣服,身材是看不大出来,不过想必不会太差——按照最先出现的天降系女孩必定是第一女主的原则,我的女主角的身材怎么也得凹凸有致吧。

少女放下陶碗,替我擦了擦嘴边的水痕,又弯下腰来一边擦去了我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小声说道:“大夫说喝了药出点汗就好,现在果然出汗了,看来马上就要康复了呢。待会儿请你把衣服脱掉,我替你擦一下背吧。”

少女温柔的指尖隔着手帕触碰在我的脸上,鼻子里又隐隐约约地闻到一阵橘子花香,这是手帕的香气吗,还是这位少女的芳香?

“这里是你的家吗?”看到少女从外面打了一盆水进来,我忍不住问道。

“这里是给病人休息的屋子,我家在村子的另一边”,少女把浸湿的手帕用力拧干,接着说道:“请你把外衣脱下吧。手帕用温水泡过了,不会让你着凉的。”

“可是,我是男人,你却是个姑娘,这个,那个……”

“我是奴隶家的女儿呀,生下来就是伺候别人的,你是我们国家的贵宾,就是打我骂我我也不会生气的,所以,请不要那么客气,好吗?”说着,少女脱下了我的外衣,然后翻起了我的内衣,替我仔仔细细地擦起背来。

我背对着少女,背脊感受着手帕的温热,也许,还有少女的手掌的微温,萦绕在我身畔的橘子花香,也似乎越来越强烈了。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终于问了出来。

一阵长长的沉默之后,背后传来了少女的声音:“我是奴隶家的女儿……奴隶,是没有名字的……”

在这之后,一直到她离开房间,少女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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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9: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才伟 于 2016-1-11 19:49 编辑

第一章(上)

这个村庄坐落在一条小河旁边,河的对岸是一片平原,隐约可以看到有人在那里劳作,河的另一边就是村庄了。一条泥泞小路穿过村子,路的两旁是一些杂乱无章的小茅屋,每间屋子的外面都堆放着一些水桶盆子,有的还在墙边靠着扁担和木板,看来这些都是他们劳作的用具;屋内间或会传出一些婴儿啼哭的声音,有时还会飘出食物的气味,只是食物的气味混杂在弥漫四周的便溺的臭气之中,实在不怎么让人有胃口罢了。少女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在前面走着,我跟在她身后,试着跟她说点什么,可她总是不理不睬,只是“嗯,唔”地答应着。

自从昨晚,我问起她的名字之后,就一直是这样的状态。她的态度,让我有点不安,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问题冒犯了她。

早晨的阳光,越过远处的山峰,从茅屋缝隙之间漏了过来,洒在少女的身上,长长的麻花辫子也仿佛染上了一层金色。日光之下,少女的面貌身形看得更清楚了,她个子中等,脸蛋不能说是饱满,但也不是吃不饱饭脸有菜色的样子,看来生活还不算太坏吧,只是现在看起来有点憔悴,眼睛里也充满了疲惫的神色;现在看来皮肤不算特别白,还有点粗糙,多半是长年劳作的原因吧,不过好好护理一下应该还是不错的,脖子的皮肤就特别白嫩……天哪,我都在想着些什么!?

穿过了茅屋区,就到了小路的尽头。在这里小河拐了个弯,把小路一分为二,在河的另一边,又是另一堆横七竖八的茅屋,看来是另一个村庄了。少女走到河边的一栋木屋的围栏前面,敲了敲门,然后退到一旁。

围栏后面走出一位年纪约莫五十来岁的女人,看衣着似乎是佣人,她向我鞠了一躬,然后转头问少女:“你把宾客带过来了?辛苦你了。”少女摇了摇头,后退了两步,低声地说:“我回去了。”说完,转过身去,缓缓地向着来路走去。

“先生,请到屋子里来,村长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我看着少女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也许,这样一别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而她回到她的伙伴中间,每天劳作,休息,慢慢地也会把与我相遇的这件事情忘却,过得几年,遇到了合适的男人,便结婚成家,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过完她的一生……可是,平平淡淡又有什么不好的,如果珺……

少女忽然停住了脚步,脖子动了一下,似乎想回过头来,我的心“砰”的一响,往前走了几步,张大嘴巴想喊她,可是话到嘴边,忽然又想起她昨晚的话:

“我是奴隶家的女儿……奴隶,是没有名字的……”

我该怎么喊她?

少女又开始往前走,而且越走越快……她终于还是没有回头。

“先生,请到屋子里来,村长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身旁的女佣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我有点失魂地答应着,随她一起进了木屋。

“先生,这边请。”木屋的围栏后面是一个小小的庭院,院子里种着一些蔬菜花卉,佣人带我沿着院子的小径往木屋的正门走去。在正门那边也站着四,五位佣人,中间还有一位老者,估计就是村长了。

这时,带路的女佣忽然低声说道:“先生,如果你喜欢那个姑娘的话,到了王城见到国王之后,就跟他说要了她就可以了。”

“可,可是,我还不知道她的心意……不,我没有说我喜欢她。”

“奴隶家的女儿还有什么心意。她已经十八岁了,再过几个月,就会被送到邻村和男人配种。如果能跟先生你在一起,我想她会更高兴吧。”

“你,你说什么……”

“奴隶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到了生育年龄,就会被送去和男性奴隶配种,怀了孕就会送回来,等孩子生下来了也许又会再被送去。这就是女奴隶的命运,如果被上等人看中,接去做佣人,就是最好的归宿了……啊,村长大人,贵客已经带到了。”

就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的时候,女佣已经把我带到了正门前。

“欢迎欢迎,呵呵呵,能把您请到蔽舍,老汉我真是三生有幸啊,来来来,快请到里面来。”村长迎了上来,拉着我的手,显得非常亲热。

这位村长满脸皱纹,头发稀疏,而且已经全白,胡子很长,也是一色的雪白,他佝偻着身子,一手拄着拐杖,身后还有两位佣人搀扶着,看来没有八十,也有七十多岁了。

“老先生,这是哪里的话,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擅自来到你们的村庄,给大家添了麻烦,实在是万分抱歉。”

“哪里哪里。您是外面来的客人,外面来的人在这里都要受到最高的贵宾之礼接待,这是从大禹治水的时代就规定下来的。”村长一边说,一边拉着我往屋里走。

“大禹治水的时代?”

“对对,就是大禹治水。待会儿席上我慢慢跟你细说。对了,还没请教先生的姓名?”

“我姓李,叫李文,很普通的名字,中国好多人都……”

“哦,好名字,好名字”,明明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不知为何,老村长听了之后仿佛眼前一亮似的,伸出了大拇指不停地点头:“姓得好,名得也好,啧啧,一听就知道是贵族的名字,了不起啊了不起。”

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哑然失笑,也不知该如何搭话,这时村长接着说道:“老朽叫做国槐,本来住在城里,现在在这里做村长。这个国家的人都姓于,所以我们一般都不提自己姓氏的。”说话之间,村长国槐已经把我带进了客厅。

客厅不算太大,但十分亮趟整洁,客厅中间摆了一张圆桌,上面放着两副杯筷,几盆蔬菜,还有甘薯玉米。国槐请我坐下,自己则在我对面坐了下来,佣人给我们倒了水,国槐举起杯子,笑着说:“文先生,山居简陋,没有酒浆,还请不要嫌弃。”说完,一饮而尽。

我和他干了一杯水,又吃了一些甘薯蔬菜。虽说不是什么珍品,但的确是天然种植,没有农药,也没有化肥,所以吃起来也觉得分外鲜甜,只是没有肉类,未免有点美中不足了。

国槐陪着我吃了几箸菜,又喝了几杯水,然后放下筷子,对我说道:“文先生这次,可是在外面的世界遇到了意外吧。”

我点了点头:“我本来驾着车四处游历,不幸迷了路,车子掉下了悬崖。我原以为这次一定性命不保了,没想到得到这里大家的悉心救治,总算活了过来,救命之恩,真是永生不忘啊。”说着,我站了起来,向着国槐深深地鞠了一躬。

国槐连忙还礼,他一边请我坐下,一边说道:“不敢当,不敢当。文先生是本国贵宾,如果竟然不幸仙去,实在是蔽国的伤痛。说起来,这里地方偏僻,和中华上国也没有太多联系,先生或许还不知道吧。我们这里叫做盈民国,盈,就是水满至溢的意思,民,就是民众的民。想来先祖创立本国的时候,是希望本族子孙繁衍昌盛,永生不息吧。”

我点了点头,接口道:“是,昨晚陪着我的那位姑娘已经把这个国家的名字告诉我了”,心念一动,又接着说:“不知那位姑娘叫什么名字,怎么称呼呢?”

国槐夹起了一块甘薯,说道:“那是村头洗衣娘的长女,十八岁了,不过没有资格行冠名礼,再过几天,就要送到甲子村去,人家也已经选好了,她身体结实,脑子也好,所以配的对象也是最强壮勤劳的奴隶,好像住在丁未五村。生下来的孩子如果是男性,也许可以成为士兵或者工匠吧。”

我的心不断地往下沉,果然,那位姑娘是没有名字的,而且,不但没有名字,连追求自己的人生幸福,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也没有。从身为奴隶生下来的那一瞬间,她的一生就已经被计划好了,被那个名为国家的机器计划好了。

昨晚她忽然沉默不语,就是因为我的问题触动了她的心事吗?也许,就算身为奴隶,就算明知道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年轻的女孩心里总会有期待,总会有梦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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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9: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可别半途而废了!

加分鼓励!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16-1-11 19: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0 18:16
序章

橘子花香……

失恋后放逐自己,不小心落入悬崖,估计摔死了,穿略到奴隶时代!

和女奴的生死恋?期待分解!
发表于 2016-1-11 19: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19:13
第一章(上)

这个村庄坐落在一条小河旁边,河的对岸是一片平原,隐约可以看到有人在那里劳作,河的另一 ...

女奴的命运真够凄惨的,生来跟牲口没有什么区别,也许遇到了主人公李文,从此改变了命运?

李文喜欢女奴哪一点?对她白皙头颈的幻想?还是想拯救她?期待下回!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20: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1 19:18
这次可别半途而废了!

加分鼓励!加油!加油!

我什么时候试过半途而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20: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1 19:24
失恋后放逐自己,不小心落入悬崖,估计摔死了,穿略到奴隶时代!

和女奴的生死恋?期待分解!

我写小说,构思会这么简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20: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1 19:40
女奴的命运真够凄惨的,生来跟牲口没有什么区别,也许遇到了主人公李文,从此改变了命运?

李文喜欢女 ...


我想,任何人在重病时,得到一位姑娘(异性)的悉心照顾,无论如何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感的,尤其对方还是美女(帅哥)的话
发表于 2016-1-11 20: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5p9song 于 2016-1-11 20:55 编辑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20:18
我想,任何人在重病时,得到一位姑娘(异性)的悉心照顾,无论如何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感的,尤其对方还是 ...


我想,任何人在重病时,得到一位姑娘(异性)的悉心照顾,无论如何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感的,尤其对方还是美女(帅哥)的话,然而,当晃过神来,发现陪伴着身边的往往是一对刚刚堕入爱河的秃鹫。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20: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j5p9song 发表于 2016-1-11 20:53
我想,任何人在重病时,得到一位姑娘(异性)的悉心照顾,无论如何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感的,尤其对方还是美 ...

你对秃鹫情有独钟吗?是不是啄得你的菊花很爽?
发表于 2016-1-11 20: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20:56
你对秃鹫情有独钟吗?是不是啄得你的菊花很爽?

正在嚼贵嫂夫人,别搅和。
发表于 2016-1-11 2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天才,不愧为天才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8: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才伟 于 2016-1-19 16:32 编辑

第一章(下)

也许是看到我的脸色有点阴沉,国槐向我解释道:“文先生也许觉得,这样对那位姑娘,还有对奴隶很不公平吧,呵呵,说实在的,最近国内的确有这样的声音,朝上也有官员提出,要给奴隶更多的权利,把他们作为普通国民一样平等对待,唉,行不通啊行不通”,国槐一面说一面摇头:“这里虽说是一个国家,但其实不过是四面环山的封闭的小地方,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交流,像粮食分配,生殖繁衍这些,如果不是国家统一安排,任由国民随心所欲,只怕不出一百年,不是出现重大饥荒,就会爆发战争,生灵涂炭了。”

国槐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没有国家,就没有国民,所以国民都是为国家服务的。好比我的手臂”,他举起了自己的左手:“这条手臂,只有依附在我的身体上,才能写字劳动,如果砍了下来,就没有用了。国民也一样,只有安守本分,服从政令,成为国家的一部分,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我盈民国立国数千年,一直恒久不息,近几百年甚至逐渐繁荣起来,都是全靠这看似不近人情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其实源自古代礼法,经历了数千年的考验,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最终才得到了现在这样最合理的运作方式。你看看,我们将最强壮的男子和最美丽的女子结合,那么他们的后代也就是最强壮的男子和最美丽的女子,只要他们不断生殖,国家就会有足够的优质劳动力,无论农业生产还是交通运输,效率都会成倍地提高。否则,如果强壮的男子不得不和病弱的女子结合的话,他们的后代便未必精良,生产也会大打折扣了。年景好的时候也还罢了,年景不好,仓库存粮又不多的话,便会发生饥荒,到时饿死病死的,不也先是这些奴隶吗?”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国槐又说:“先祖最初定居于此地的时候,还只是几个茅棚,三五十人口的规模,那时先祖也只靠狩猎为生,这里还没有农业。后来大禹在治水的时候经过这里,便教会了先祖种植庄稼的法门,又从山上引下了黑水,汔水,澧水和漂水,运来了大量肥沃的泥土,于是一下子,这里的人口就多了起来,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市镇。故老相传,数千年前四面的山壁还没有那么高那么陡,和外面连接的通道也还没有被封闭,先祖们不时就会把多余的粮食运到外面去,换取一些这里不能生产的物品,而外面的人,也间或会因为逃避战乱来到这里。只是,由于那时生产和人口都没有统一计划,所以原居民和外来的居民时常都会因为粮食不足而发生冲突,有好几次还变成了规模浩大的战争。唉,本来有些人就是为了逃避战争才来到这里的,结果还是死在战乱之中。就这样过了几千年,大概是在一千多年前吧,从外面的世界来了几位圣人,传说他们是坐着仙鸾,从天而降的。他们说,外面的世界叫做大唐,皇帝姓李,他们就是皇帝派来的使者,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千秋万代永远和平的国家。于是,他们拔高了四面的山壁,封闭了所有通往外界的出路,不让外界的邪说干扰我们,须知国民大多愚昧,不能明辨是非,如果受到太多干扰,难免便会心生杂念,忘却了本国的礼法。然后,他们把国民分了等级,分别安排在王城,内城,外城和郊外居住,互不干扰,却也互相合作,每个等级各施其职,各尽其能,同时,在王城里建立了六部官僚制度,根据年景的变化,制定合适的政令。听说大唐王国也是这样的制度,只是大唐幅员辽阔,官制要更复杂一些,我们这里只需要设立六部,彼此监督,共同协作订立决策就足够了。”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问道:“你说所有的出路都被封闭,那么从外面来的人,不就无法离开了吗?”

国槐察觉到我脸上不安的神色,连忙赔笑说:“嗬嗬,说是封闭,其实还是有出去的道路的。话说当年大唐的使者安排好一切之后,就乘着仙鸾飞出了山谷,于是先祖们在不姜山建立了仙鸾神社,每年正月初一,端午,冬至三天,便由国王带着文武大臣去祭祀朝拜。或许先生会觉得,怎么老朽的这个宴席上,连一片肉一滴酒都没有。哈哈,说起来并不是老朽吝啬,实在是牛马的血肉,还有各种酒浆,都用作祭祀,那些都是供奉给神灵的食物,我们凡人是不能吃的,就算是国王,也只能喝一小杯酒,吃一小块牛肉。要离开这里,只需乘坐仙鸾飞出去,如同大唐使者一般……”他见我的脸色越来越沮丧,便笑着说道:“哈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途径,就是从东面不姜山的朝阳谷出去,但是朝阳谷平时是封闭的,只有在启明星和太阳同时升起的那一天,在早上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朝阳谷中之前才能离开,等太阳升起来之后,朝阳谷的通道就会封闭,想要离开,就得等下一次机会了。”

启明星和太阳同时升起,在我印象中,这样的日子每年总会有一两天,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年之内肯定能离开,这也可以说不算太坏了。

国槐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继续说道:“根据老朽的观察,长庚星在天空出现的时间越来越短,昨晚已经快要看不到了,看来过不了多久,启明便会和太阳同出,到时先生就可以离开了。不过呢,唉,如果先生愿意留在蔽国,这就更是本国之福了,说起来,自从大唐的使者降临之后,一千多年间,也有一位外面世界的来客愿意留居此地,如果先生也愿意留下,这就是我盈民国之福了。”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起刚才国槐说到故事,便问:“你说大唐使者把四面的山壁拔高?这……是真的吗?”

国槐哈哈大笑:“当然是真的。大唐使者可是借了仙鸾的神力,别说把山壁拔高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就是呼风唤雨,斩妖降魔,也是举手之劳。”

“斩,斩妖降魔?”我觉得我已经进入了漫画世界。

“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呢”,国槐的神情忽然严肃起来:“这是先翁亲眼所见,绝对不假。在百多年前的仙鸾祭上,天空忽现血色巨蝎,与骑着仙鸾的仙鸾圣女激战数天,最后被圣女消灭,保住了盈民国全国百姓的性命,只要是上了年纪的人,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的。”

“等,等一下”,我听得一头雾水:“什么血色巨蝎?还有,仙鸾神女又是什么?”

“是仙鸾圣女。说起来……”

说到这里,忽然外面传来了车马喧闹的声音,接着一位女佣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低声在国槐耳边说了几句话,国槐听完之后,立刻站了起来,神情严肃,对我说道:“文先生,王城里派人来接你了。”

我和国槐一起走到门口,只见院子外面停着一辆两匹马拉的马车,我虽然不懂马,可是那两匹马看上去威武神骏,想来必定是千里挑一的名驹,更不用说车上装饰的各种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了——这样的豪车,大概可以算得上是马车中的林肯加长版吧。车马旁边站着一队兵士,都是银盔银甲,整整齐齐地列队等候。为首的武官翻身下马,走到我的面前,躬身行礼,说道:“末将扬武,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我躬身还礼,答道:“在下李文,在外面只是一个普通百姓,请将军不必多礼。”抬起头来,只见这位将军一张国字脸,剑眉入鬓,显得英气勃勃。

“哪里的话,文先生是来到蔽国,蔽国上下倍感荣幸”,说着让到一旁,伸手向马车一指:“主上盼望早日和先生见面,特派末将前来迎接,先生请上车。”

我点了点头,回头对国槐挥了挥手,向他道别,国槐走上几步,躬身答礼,又低声对我说:“一别之后,还望文先生多多保重,有空的时候记得回来我们甲酉一村看看。”

“甲酉一村是吧,好,我一定会回来的”,我把村庄的名字重复了一遍,确保不会读错,然后就跟着扬武一起上了马车,离开村庄,向着王城进发。

“甲酉一村”,我默默地念着村庄的名字,眼前又浮现出那位扎着长长麻花辫子的姑娘的倩影。至少,我要带她离开这里,无论这个国家会变成怎样,至少,她应该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的,在外面的世界,我只是一个一无所长的普通人,连申请一张银行卡都会遇到麻烦,可是,在这个国家,我变成了贵宾,变成了一个可以让国王亲自邀请的人,那么,向他要一个女奴隶,不算太过分吧。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成为特权阶层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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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9: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20:16
我什么时候试过半途而废

你的《圣斗士圣战小说》写完了吗?
发表于 2016-1-12 19: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yinxiang 于 2016-1-12 19:30 编辑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20:17
我写小说,构思会这么简单吗?


嗯!跌汤起伏,扣人心弦的爱情故事,我最喜欢看!
发表于 2016-1-12 19: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1 20:18
我想,任何人在重病时,得到一位姑娘(异性)的悉心照顾,无论如何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感的,尤其对方还是 ...

好感一定是会有的,否则不会有好感延伸到爱,这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j5p9song 发表于 2016-1-11 20:59
正在嚼贵嫂夫人,别搅和。

你跟我哥哥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淘辣酱 发表于 2016-1-11 21:10
天才,天才,不愧为天才

没事写着玩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2 19:08
你的《圣斗士圣战小说》写完了吗?

没写完就等于半途而废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2 19:11
嗯!现代文明与古代奴隶制度碰出的火花,一定是跌汤起伏,扣人心弦的!很期待!

汤洒了赶紧再来一碗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2 19:13
好感一定是会有的,否则不会有好感延伸到爱,这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

对于有好感的姑娘,自然不想看着她被命运摆布了

至少,我要带她离开这里,无论这个国家会变成怎样,至少,她应该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发表于 2016-1-12 1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2 18:44
第一章(下)

也许是看到我的脸色有点阴沉,国槐向我解释道:“文先生也许觉得,这样对那位姑娘,还有对 ...

李文的到来,对那个封闭的王国来讲,就像一个外星人,他会把现代文明带入那个国家吗?现代文明与奴隶制度又会碰出怎样的火花?期待!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6-1-12 19:29
李文的到来,对那个封闭的王国来讲,就像一个外星人,他会把现代文明带入那个国家吗?现代文明与奴隶制度 ...

下一章马上就会说到,其实受制度约束的不仅仅是奴隶
发表于 2016-1-12 21: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是作家吗?
发表于 2016-1-12 2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2 19:26
没事写着玩

《三丁目の夕日》里的茶川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8: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才伟 于 2016-1-25 08:01 编辑

第二章(上)

一行人离开了村庄,穿过一片又一片的庄稼田地,向着外城前进。一路上扬武将军指指点点,向我介绍当地的风物。盈民国四面环山,东面的山叫做不姜山,从山上流下来的河流叫做黑水河,南面的山叫做贾山,山下的河流叫做汔水河,西面的山叫做蒲山,在山间蜿蜒的河流叫做澧水河,北面的山叫做尾山,北面的河流叫做漂水河,四条河流最终汇聚到东边的黑水河里,然后似乎流入地下。这样说来,这个国家可以算是水资源充足,加上地处山谷,四季温差不大,一年四季都能种植稻米小麦,各种蔬果,因此这个国家的居民,即便是奴隶,也是丰衣足食,生活无忧。

一路上的田地里,随处可见赤膊的男子挥动锄头,也有男子用牛拉着犁在田里来回走动。扬武告诉我,田里的主要劳动力是男子,女子平时一般负责挑水,送饭,农忙的时候也要参与收割和播种。这里的男人和女人都住在不同的村子里,平时除了干活就没有机会见面,即便在田里或者其他地方见面,男奴隶和女奴隶之间也禁止说话,否则如果让监工看到,就会受到很重的惩罚。女奴隶到了适婚年龄,就会被安排到一个特定村子,在那里和男奴隶交合,那一段时间女奴隶基本不用劳作,男奴隶也只需要做一些较轻的农活,他们的饮食一律由国家供应,直到女奴隶怀孕,这才把二人分开,男奴隶继续回到村子里劳作,女奴隶则被安排较轻的农活,每隔一段时间就由大夫检查身体,确保胎儿健康。女奴隶生育之后,便要照顾孩子同时继续参与工作,而国家会根据大夫对女奴隶的身体检查的报告,决定什么时候让女奴隶再次配种。总之,在这个国家里,奴隶并没有被真正当作人来看待,他们只是比牲口高级一点,每天除了劳作就是吃饭休息,没有任何娱乐,没有任何教育,自然也不允许有任何爱情。男奴隶可能永远都不会和自己的孩子见面,而女奴隶也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会有多少位丈夫。

扬武说,这个国家把这种严酷的制度,叫做桃源法。

这个桃源法,虽然说完全没有尊重奴隶的权利,但如果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的确能有最高的效率和让资源配置最优化。这个国家能一千多年来一直让国民衣食无忧,宛如生活在桃花源中一般,这种高度的国家计划体制应该可以说是居功至伟的吧。

到了下午时分,马车终于来到了外城。我原以为只有坐汽车才会晕车,没想到马车的颠簸也让我头昏眼花,不过扬武似乎被下了严令,今天之内必须把我带到王城,因此我虽然身体不适,也不想让他为难,所以一直没有向他提出让车队减慢速度。进了外城,扬武似乎松了一口气,命令车队放慢,看来距离王城已经不远,今天是能赶到了。

外城也叫城镇,在这里居住的主要是商人小贩,还有其他所谓的普通人,就是比奴隶高一级的国民。扬武说他们被允许行冠名礼,但名字在他们十八岁的时候由国家授予,一般都是三个字的名字,与此相对,在内城居住的国民被称为上等人,可以有二字的名字,比如说国槐村长,还有扬武将军,都属于上等人,而在王城里居住的国民则是贵族,他们的名字都是单字,这就无怪国槐村长听到我的名字的时候,会说姓得好名得也好了——李是大唐的国姓,而我单名一个文字,也正好是他们贵族标志。

外城的街道非常热闹,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街道的两旁全是商铺,奴隶们在监工的带领下把粮食蔬菜一筐一筐地运到这些商铺里,然后再由外城的商铺把一部分的食物运送到内城里去,剩下的则直接卖给外城的居民,也有内城的居民图外城的食物便宜赶来这里买东西的——总之这里就和外面的二手市场水货市场之类差不多,无论任何时候都挤满人。

除了食物商铺,外城还有各种工匠和手艺人的店铺,也有地摊,赌场,茶楼,扬武告诉我,外城是这个国家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最无拘无束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看到穿着粗麻布紧身衣的奴隶,也有穿着窄袖袍衫的普通居民,还有穿着宽袍的上等居民,他们互相打招呼,讨价还价,甚至争论吵架,都是时有发生的事情。虽说奴隶被禁止和异性说话,但简单地生意往来,监工还是会视而不见的。到了特定的市集日子,奴隶甚至被允许摆卖一些自己家里豢养的禽畜——就是一些鸡鸭之类的家禽吧,也许还有人卖猫狗给上等人做宠物。当然了,据说有姿色的女奴隶在市集上被上等人看中直接带走,也是常有的事情。

我不知道女奴隶被上等人带走,结局是不是会比她们被国家配种要好一些,但是自始至终,女奴隶都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

车队走过了几条街道,我的一口气总算喘了过来,刚才扬武说了那么久,我几乎连一个字都回应不了。

“奴隶真是可怜呢。”

“的确如此,可这又有什么法子,不是这样,国家就乱套了”,扬武叹了一口气,说道:“不单是奴隶,普通居民也一样。身为普通居民,男子女子的结合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都是由户部统一安排。到了合适的年龄,男子女子就会被安排住在一起建立家庭,一旦结合,就不会再分开,除非是在中年以前有一方不幸去世,否则夫妻两人都是规定一起终老的。”

“可是,万一夫妻感情不合,也不可以离婚吗?”

“离婚?你的意思是夫妻有一方瞒着另一方与他人行苟且之事吗?”扬武皱了皱眉:“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被发现了,行苟且之事的双方都会被凌迟处死。”

“不,不是这样。就是说夫妻双方感情不好,他们向国家向官员申请分开,不在住在一起,不再是一个家庭,这样可以吗?”

“啊,原来如此,不过这也不会发生的”,扬武淡淡地笑了笑:“男子女子住在一个家里,就是为了把他们的孩子照顾好,让孩子顺利成长,接受教育,丈夫努力工作维持家计,女子主持家务支持丈夫,仅此而已。每个人只要做好他们的工作就够了,感情是否和睦,我想没有什么关系吧。要知道任何国民都是国家的一部分,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持这个国家正常运转,如果花费太多心思在自己的感情上,一会儿要求结合,一会儿要求分开,那又如何为国家尽力?倘若所有人都如此,国家又如何能运作?”

我沉默了。看来不单是奴隶,就连普通居民,也受到桃源法的约束,他们也只不过是构成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感情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奢侈品一样。男女的结合,完全为了繁殖后代和工作需要,男女一起生活,也不是因为感情投缘,只是因为“这样更有效率”而已。可,可是,难道他们没有自己的感情,没有自己的喜好吗?

话虽如此,然而如果外面的世界也是政府统一安排男女结合,那么我和珺就不会分开了……不对,像珺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八成不会安排给我吧。

“那么,像你们上等人,又是如何结合的呢?自己可以选择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国家并不会给上等人和贵族限定特定的结合对象,然而……”,说到这里,扬武的眼睛里似乎升起了一层雾气:“然而,我们都是遵照父母之命,结合的后果一般都会对彼此家族有利……”

“原来如此……”

“我那时……一直喜欢着一位住在外城的姑娘……”扬武的眼睛看着远方:“我们是不同等级的人,我知道我们是不能结合的,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她,一天见不到她,我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她也很喜欢我。可是,真的没办法。如果我也住在外城,或许我就可以向太守申请,让他批准我们结合,如果她是奴隶,我就可以直接把她带回家……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我是住在内城,而她却住在外城呢?”说到这里,扬武双拳紧握,双臂微微发抖。

“那么,你不可以带着她逃跑吗?我听说在朝阳谷……”

“不,逃不掉的。而且,我是军人,怎么可以因为儿女私情抛弃国家?”在这一瞬间,扬武的眼睛里重新露出了坚决的神情:“我的责任,就是保卫国家,维持国家稳定,保障王城,内城,外城,还有郊外的国民安全,只要是对国家对军队有利的事情,就算牺牲我个人的一切,我也义不容辞,相反,所有对国家对军队有危害的感情,我都必须连根拔起!”说到这里,扬武的目光又变得柔和起来:“刚才,我特意绕道去她家的店铺前面看了看……就是刚才那个铁匠的店铺……她,抱着孩子,和她的丈夫一起张罗着买卖。我想,她应该是幸福的吧……”

“那,你和你的妻子……生活也还好吧?”

“……我没有结婚,我没有办法和不是她的女人一起生活。”他顿了顿,接着说道:“而且,我身为王城的戍卫将领,本来就没有太多时间回家,娶妻的话,妻子也只能一人留在家中,这样对于她也不公平吧。”

我想说点什么来安慰一下这位将军,可是扬武柔和的目光里闪着异常坚定的光芒,又让我把到了嘴边的话吞回到肚子里。

忽然,远处有人高声喊道:“哎~,圣女巡游的车队到了,大家快到广场那边去啊!”立刻,周围的人群一阵骚动,本来还在讨价还价叫卖搬运的人们,忽然都扔下了手中的活计,蜂拥地向着同一个方向跑去。我听到“圣女”这个词,忽然想起了国槐说的故事,便问:“这个圣女,便是仙鸾圣女么?”

“先生也知道仙鸾圣女?不过这次并不是真的圣女巡游,而是圣女选举之前,圣女候选人们出来拉票呢”,扬武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们都崇拜仙鸾,除了每年例行的拜祭之外,到了特定的日子,还有由圣女主持的拜祭活动,叫做仙鸾祭。在仙鸾祭的前七天,我们会举行一个圣女选举大会,圣女由全国居民投票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就会当选圣女,主持仙鸾祭。虽然说是全民选举,可是大家都认为国民的选票其实是体现了神的意志,所以当选的女子,就是神派下来的圣女,地位比国王还要高。”

哈,这不就是挂着宗教名义的全民选美活动吗?没想到这个古板保守,连恋爱自由都没有的国家,却会有这么与时俱进的活动。

“仙鸾圣女,一般都是什么样的女子当选呢?”

“嗯,基本都是端庄贤淑的贵族少女吧。”

既然如此,既然只是一个全民选美活动,既然仙鸾圣女多数都是端庄贤淑的少女,她们怎么又会和那奇幻的血色巨蝎扯上关系呢?

“那……圣女要和血色巨蝎作战吗?”我忍不住问道。

“哈哈,先生也听过那个传说?”扬武笑了起来:“自古以来,愚夫愚妇,诸多附会,先生不必放在心上。仙鸾圣女都是高贵优雅的千金小姐,又怎么会和怪物作战?倘若真有巨蝎,那也是我等军人应战。”

我点了点头,心想:这就是了,世界上怎么可能真有血色巨蝎,多半是这个国家的百姓,为了渲染圣女的庄严神圣,就编造了这么个故事吧。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圣女十分感兴趣,便向扬武提议去看看热闹。

“先生”,扬武恭敬地回答道:“末将很愿意陪同先生一起观看圣女候选人的巡游,只是主上下了严令,让末将务必在黄昏前把先生带到王城,所以如果他日先生有空,末将定必再次随同先生一起到外城一睹圣女的芳容。”

我这才想起扬武现在是有王命在身,便连忙道歉,于是车队便继续向内城前进。

车队穿过了外城,驶进了内城。内城的光景,和外城又完全不同了。这里街道宽阔洁净,来往的人也不多,彼此见面多数都是点头示意,几乎没有看到有人在路上聊天说话的。街道两旁也有一些商铺,不过都是门面宽大整洁,卖的东西看上去也都是精米白面,上等绸缎,或者是各种名贵的饰物之类。扬武对我说,在路上看到的行人,多数都是上等人家的家奴,也就是奴隶,只是到了内城,他们也穿上了普通居民的服饰。至于上等人,出行的话多是坐马车或是轿子,通常是看不到的,不过……扬武忽然露出了一丝诡秘的笑容:“不过,如果你看到宽袍下的衬底衣服包得并不严实,胸前锁骨的肌肤暴露在外的女子,就是上等人了,比如说,那边那位少妇。”说完,扬武向着对面努了努嘴。

我顺着扬武说的方向看过去,果然,一位少妇正从车队的对面走过。这位少妇约莫二十七八的年纪,体型略微有点富态,但胸脯丰满,粉色的衬底衣服,衬着胸前锁骨周围的雪白的肌肤,说不出的明艳动人,我不禁咽了一口唾沫,低声说道:“没想到贵国的上流妇女这么开放。”

扬武策马来到我的车旁,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先生有所不知,这里越是高贵的人家,尤其是女子,露出的肌肤就越多,越是高贵的礼服,就越让人眼花缭乱,只是那些贵族一旦出门,都是前呼后拥,乘轿坐车,我们无法一饱眼福罢了。待会儿先生参加国王的宴会,贵族少女鱼贯而出的时候,先生一定会觉得一双眼睛不够用的,嘿嘿。”

听了国槐和扬武的描述,我一直以为这个国家对于男女之事都非常保守,越是贵族身上的衣服就应该包裹得越严实,没想到他们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这倒真是大出我的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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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9: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2 19:26
没写完就等于半途而废吗?

那是当然!没有结局,留了个残本!
发表于 2016-1-13 19: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2 19:28
汤洒了赶紧再来一碗

啥叫“汤洒了赶紧再来一碗?”有何特殊用意?

酒喝干了再来一杯?
发表于 2016-1-13 19: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6-1-12 19:29
对于有好感的姑娘,自然不想看着她被命运摆布了

带她离开后,会是怎样的生活呢?

怎么交流?怎么彼此适应?还是女奴又成为另一种“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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