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歌

日文老歌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jhsea3do

[建议] 對estephenchan的處理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6 10: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管理员尽快处理该处理的人!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11-6-16 1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myrooroo离开,在表面上和E先生没有关系,所以不应该和aiyin这次离开混为一谈
发表于 2011-6-16 1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论坛8年第一次知道论坛还有贵宾会员和贵宾区。。。啥样的会员算贵宾啊?
东大研子 发表于 2011-6-15 22:23


贵宾会员,据我所知,只有两人,一个是拉书记,另一个是论坛的创始人之一阿裕。
发表于 2011-6-16 11: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孤愤 于 2011-6-16 11:39 编辑

回复 33# hopeyearn


    myrooroo、aiyin和百合也是了……
发表于 2011-6-16 11: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东大研子


8)说起来还有一点,E先生对别人写的原创帖,总是抱着一种鸡蛋里挑骨头的态度。比如apple曾经发了几篇他写的关于70年代idol的文章,里面是有一些不对的地方,但是E先生在指出时又讥讽了一番,说什么“想象力还真丰富呀”之类的话。后来apple对我说,再也不在论坛上发原创帖子了。

孤愤 发表于 2011-6-15 23:45


再说一件事,E先生在apple的贴子里的回贴确实很严厉,但他给我的信息是这样的

estephenchan 2011-3-10 14:32
apple is also quite remarkable.
发表于 2011-6-16 11: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hopeyearn


    不过已经造成了后果,apple说不再把写的东西发到论坛了……都几年了,他应该要注意自己的言辞,特别是对待新人(apple在讨论区写这种帖子没多久,可以叫新人),应以勉励为主,对其错误的地方也要指正,而不是这样摧花一样的批评……
发表于 2011-6-16 12: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opeyearn 于 2011-6-16 16:35 编辑
回复  hopeyearn


    不过已经造成了后果,apple说不再把写的东西发到论坛了……都几年了,他应该要注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1:47


不以勉励为主的发言,也不是被封的理由。

我公开这条信息的意思,就是说,虽然E先生在apple的贴子里说得那么狠,但他似乎真没有恶意。

我支持的,不是E先生本身,而是言论自由和论坛的制度。我接到过的类似投诉,不单是E先生一个,E先生没有了,就会有下一个"倚老卖老;鸡蛋里挑骨头"的会员成为目标,那是不是到时又要把这些会员封了?
发表于 2011-6-16 12: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以勉励为主的发言,也不是被封的理由。

我公开这条信息的意思,就是说,虽然E先生在apple的贴子里 ...
hopeyearn 发表于 2011-6-16 12:04



    赞同。
发表于 2011-6-16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怎么我又成众矢之的了........我没说要走啊......我也没说不发原创贴吧,可能一开始是有点不高兴,因为自己鼓捣半天的东西........不过出发点有点不同所以可能会有误会.........我很大条的啦.......不会在意很久
发表于 2011-6-16 12: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是,如果一定要封E先生,就应该根据现有的论坛处罚规则从里面找出可以封他的理由(不是不可以的),而不是单纯在贵宾区投票决定一个会员的去留。

同样,如果非要不想看到"倚老卖老;鸡蛋里挑骨头"的人或者文字出现,就应该修改处罚规则,加上若干条款来限制这类贴子,只要在贵宾区通过这类提议,就可以执行(只要通过了,我绝对严格执行),也就能杜绝这些贴子和会员(如果这样真的对论坛有利的话)。

因此,我不赞成投票决定E先生去留的提议,也认为没有必要投票,因为这里有处罚规则
发表于 2011-6-16 12: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的确是这样,如果说是制度不完善那就应该完善制度.
用投票的方式,其实也不公平公正,

我觉得应该增加一个楼主可以删除帖子的功能,这样楼主自己删掉觉得看不顺眼的回帖就可以了

这样大家应该就会爽很多
发表于 2011-6-16 1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hopeyearn


    处罚条例 第三条中有,
三、关于人身攻击,诽谤,中伤和恐吓。

1. 被判定为涉及人身攻击,诽谤,中伤或恐吓他人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初犯者将会被禁止发言15~60天,再犯者永久禁止发言。
2. 受到人身攻击,诽谤,中伤或恐吓的会员,可以发短信息给相关版主,或者在建议区发贴,并附上相关链接。你的投诉一经确认,版主就会对相关会员作出处罚。
3. 本论坛欢迎会员发表不同意见,但会员不应该毫无根据地攻击和贬低别人喜欢的歌手或音乐。对于毫无根据的攻击性的言论,视同人身攻击或者诽谤中伤,但有根据的言论不在此列。
发表于 2011-6-16 12: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peyearn


    处罚条例 第三条中有,
三、关于人身攻击,诽谤,中伤和恐吓。

1. 被判定为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2:28


不错,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根据处罚规则,讨论E先生是否违反,如果是,就封,如果不是,就不能封。

要投票的话,也是表决他是否"人身攻击,诽谤,中伤和恐吓",而不是"由於M版和aiyin兩位資深會員的離開"而投票决定E先生的去留。
发表于 2011-6-16 12: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hopeyearn


    五、礼貌

1. 任何会员在获得资源后应表达真诚的谢意,而不应对提供资源的会员口出恶言。如果你要表达不满,请斟酌用词。对于犯规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初犯者将被禁止发言5~30天,再犯者永久禁止发言。
2. 任何会员在求档时用语应有礼且真诚,在获得资源后应表达你的谢意。如果获得的资源并未完全满足你的要求,请用平和的方式提出,请斟酌用词。对于犯规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初犯者将被禁止发言5~30天,再犯者永久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6-16 12: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否则,以后任何人看到不同意见,都可以一走了之,那我们是不是每次都因此发起一个投票去决定是否封禁有不同意见的会员?

如果真的非如此不可,也必须在处罚规则里加入一条:不准发表不同意见,或者不准倚老卖走,否则将在贵宾区发起投票决定该会员是否被封。
发表于 2011-6-16 12: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hopeyearn


    发表不同意见,倚老卖走这些E先生的表象,实质反映出E先生对其他会员的不尊重或者说是藐视。
发表于 2011-6-16 12: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个例子,对AIYIN的帖子和老歌论坛的帖子是否属于中伤呢?

如果照E先生的说法,论坛应该只剩下关闭一条路走了
发表于 2011-6-16 12: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peyearn


    发表不同意见,倚老卖走这些E先生的表象,实质反映出E先生对其他会员的不尊重或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2:41


这个推论不成立。因为这个句子里把E先生换成任何一个人也读得通。

而且处罚会员也不可以通过推论来决定。不可以说XXX会员发表了不同意见,就是反映了对其他人不尊重,所以就要被处罚。
发表于 2011-6-16 1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hopeyearn


    推论并不能作为证据,但是推论是重要辅助。

顺便问一下,E先生最近发的几个帖子及网友对他的意见贴,您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啊?
发表于 2011-6-16 1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个例子,对AIYIN的帖子和老歌论坛的帖子是否属于中伤呢?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2:48



中伤:诬陷或恶意造谣,旨在毁坏人的名誉 。是否诬陷和恶意造谣,每个人的理解和容忍限度不同。

这个需要投票决定了。
发表于 2011-6-16 13: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艺术细菌 于 2011-6-16 13:13 编辑
回复  东大研子


    这是我在贵宾区给H超版的回复中写的。就在这里公开一下吧。稍作修改。

1)他总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5 23:45



    孤愤总结的太好了!他的罪行何止这些?这些只是典型的几件,如果管理员在这次事件中,能“连根拔掉”具有相关裙带关系的“涉案”人员就更大快人心了~! 一个负责出面惹事,一个负责幕后死保,这俩人是谁大家都清楚的很!祸国殃民岂是两位“前辈”该做的事?但终究对论坛来讲是一种损失和耻辱! 孤愤说的好,大家回的好!希望管理员尽快重组论坛架构,该留的留,该撵的撵,给论坛一个干净、公义的和谐环境!
发表于 2011-6-16 13: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peyearn


    推论并不能作为证据,但是推论是重要辅助。

顺便问一下,E先生最近发的几个帖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2:55



    事情结束之后意见区相关贴子移入争议区,但之前这些贴子应该一直保留。

E先生是否违反论坛处罚规则应该投票决定,投票人数不可以太少(我建议1000分以上(或者2000分以上)的会员都可以投票,因为现在的版主和贵宾会员,经常来的加起来可能不到10人)。
发表于 2011-6-16 13: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以勉励为主的发言,也不是被封的理由。

我公开这条信息的意思,就是说,虽然E先生在apple的贴子里 ...
hopeyearn 发表于 2011-6-16 12:04



    论坛里除了 E 先生,还真没见过第二人像他这样对任何一个人不依不饶的攻击!除了某人~!
发表于 2011-6-16 15: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16 15: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最终的结果只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吧,我个人认为如果要封就只封e先生的发言权吧,毕竟他之前的很多 ...
天韶·吹音 发表于 2011-6-16 15:13


这是不可能的

帐号被封的话,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发表于 2011-6-16 16: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hopeyearn


   我记得有论坛有这个功能……

其实封了E先生最大的弊端就是这个,但是个人认为这个并不能为E先生开脱

其实有个解决办法,由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员组成一个小组,因为他们是可以看到被封禁人的内容的,选出人组成E先生文论发掘小组,将E先生一些比较好的帖子(好的标准由会员共同制定,对早期的歌谣贴要求可适当放宽)辑出来专门发在一个地方供大家观看
发表于 2011-6-16 16: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peyearn


   我记得有论坛有这个功能……

其实封了E先生最大的弊端就是这个,但是个人认为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6:07


封禁之后他的文章的内容如何处理,这是另一件事情

任何一个人违反论坛的规定都会被处罚,无论他发过什么样的贴子。

现在要决定的只是,他是否犯规。
发表于 2011-6-16 16: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peyearn


   我记得有论坛有这个功能……

其实封了E先生最大的弊端就是这个,但是个人认为 ...
孤愤 发表于 2011-6-16 16:07


别这么折腾了,还优秀帖子汇编成册呢,有点论坛精华板块的意思了。。。哈哈
发表于 2011-6-16 16: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 东大研子


    不过这么弄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至于E先生该不该封禁的问题,这个可以看看大家的呼声,作为一个决策者,为了一个人而得罪许多人,还是为了许多人而得罪一两个人,这个抉择是比较明显的了……
发表于 2011-6-16 16: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請恕我直言,會有今天的e先生

是全論壇的人所造就出來的!因為有太多的縱容!

讓e先生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如果e先生的一些精闢音樂見解,

可以蓋過他的中傷他人的行為?那我也真的沒話說!

各位論壇會員只好自求多福!(千萬別成為e先生聲討的對象)

版主們就等著收拾爛攤子吧!




所有的論壇,只看見版主踢出會員!

從沒看過會員可以踢出版主!真是世界論壇奇觀!

這也是在所有其他論壇,前所未見的情形!

在這裡,只看到論壇軟弱無力的執行力!




不知是誰付予e先生這般的超能力?

e先生竟然可以跨越論壇版規,可以不受版規的約束?

e先生既然有如此超能力?不如請他來當超級版主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日文老歌论坛 ( 沪ICP备05038666号 )

GMT+8, 2024-3-29 22:03 , Processed in 0.028158 second(s), 6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